绿园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绿园区隶属吉林省长春市,成立于1995年,前身为长春市郊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西部,东连朝阳区、宽城区,南接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西邻公主岭市,北依农安县。是长春市重要的行走机械制造配套、农副产品加工和城市蔬菜副食品供应基地。2014年,绿园区幅员面积216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45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3个镇、5个开发区,2012年常住人口60万人;2014年,绿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4.2亿元,比2013年增长9%。境内交通便利,有京哈铁路、长白铁路和长白、长郑等省级快速公路过境。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2005年,将绿园区锦程街道,西新镇繁荣、东山、西新、日新4个村,开源村西湖水面与湖畔一定空间及其代管的汽车贸易开发区划入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新区划使绿园区域面积减少了四分之一。